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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1月4日,涉嫌司被记者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违规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与应急管理部、寄递公安部相关司局对涉嫌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烟花圆通韵达约谈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等快递企业进行联合约谈。爆竹
约谈指出,涉嫌司被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违规公安部、寄递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烟花圆通韵达约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爆竹在近期检查和办案中发现,涉嫌司被一些企业和人员利用圆通速递、违规韵达速递等企业,寄递通过“互联网+寄递”的烟花圆通韵达约谈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对寄递渠道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爆竹暴露出个别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不严,个别从业人员法纪观念、安全意识淡薄,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
约谈要求,圆通速递、韵达速递等企业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寄递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查找“三项制度”执行、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漏洞隐患,采取坚决有效的管控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要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集中地和重要经由道路为重点,加大邮件快件安全检查抽查频次力度,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全面打击整治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强化信息报告,一旦发现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第一时间向邮政管理、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线索调查工作。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记者表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因此,运输烟花爆竹是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必须要得到许可才能运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等行为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圆通速递、韵达速递等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相关案件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立即组织全网开展寄递安全集中整治,按照公司内部考核管理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寄递安全事件发生。